申請辦法

  1. 如屬普通個案,可直接致電 或親臨本堂轄下之綜合家居照 顧服務中心作出申請;或
  2. 由家庭服務中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部、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長者活動中心、社會福利署或其他機構作出轉介;
  3. 如屬護理個案,須由社會福利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安排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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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申請均會獲得全面評估及共同商討服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