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六十歲或以上體弱及缺乏照顧的長者
.殘疾及患病人士
.有特別需要的家庭
輕度缺損長者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
.60歲或以上, 居於社區, 沒有接受院舍服務;
.正在輪候綜合家居照顧服務(普通個案)的服務;以及
.經指定的評估工具評估為身體機能有輕度缺損或需更高程度照顧服務的長者;或
.經「安者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家居支援服務並由社工向相關服務隊作出轉介。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
.60歲或以上長者,居於社區,沒有接受院舍服務;以及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估後建議適合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院舍照顧服務
.改善家居及社區照顧服務使用者的護老者